有大事发生!事关天津升学转学,没有户口的家长请马上关注!! 二维码
作者:招生老师来源:六力学校招生网 随迁子女在津接受教育实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拟明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升学、转学等政策。 随迁子女是指在天津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以及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按照天津市投靠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的随迁子女。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⑤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及时调整配置教育资源,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选择在条件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入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相关申请登记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施细则随迁子女在津接受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专科层次招生。 育实施细则随迁子女在津接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天津市中考报名前办理完毕。 ❀投靠落户随迁子女转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就读,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且满足天津市高考报名政策中关于户籍和学籍年限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以上实施细则还在意见征求过程中 大家有意见可以及时反馈哦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18:00 联系电话:83215259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邮编:300074 电子邮箱:sjwmsc@tj.gov.cn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 “天津升学资讯”回复“初三一模试卷” 即可获取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初三一模试卷 其他年级试卷均免费发送 |